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函[2023]18号)要求,经意向合作单位申请,继续教育学院审核,确定了我校2024年拟设置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拟设点单位
(一)拟保留校外教学点
1、济南市长清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事业单位,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举办。
2、济南市槐荫区培英教育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主管。
3、济南市历城区传爱教育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主管。
4、济南市历城区领创教育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主管。
5、青岛中云经济贸易学校,职业院校,青岛市即墨区教育体育局主管。
6、青岛托普科技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主管。
7、淄博国兴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
8、枣庄理工学校,事业单位,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举办。
9、广饶县宏远继续教育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广饶县教育局主管。
10、潍坊坊华科技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院校,潍坊市教育局主管。
11、诸城市赋华教育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主管。
12、临沂长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院校,临沂市教育局主管。
13、临沂沂蒙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院校,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主管。
14、滨州市滨城区国安教育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主管。
15、菏泽军科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院校,菏泽市教育局主管。
16、菏泽市牡丹区弘文教育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主管。
17、德州跃华学校,职业院校,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事业发展部主管。
(二)拟撤销校外教学点
1、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淄博市临淄区教育中心
3、泰安力明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4、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三)拟新设校外教学点
1、新泰市泰山电力学校,职业院校,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主管。
2、青岛交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院校,青岛市教育局主管。
3、淄博衡中艺术学校,职业院校,淄博市教育局主管。
4、日照高新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院校,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因法人变更需重新备案校外教学点
聊城市东昌府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事业单位,东昌府区人民政府举办。
二、公示期限
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9日。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齐鲁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书面或者通过邮箱反映。(受理电话:0531-89631988;受理邮箱:crzsb@qlu.edu.cn)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翔实,敢于负责。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齐鲁工业大学
2024年1月19日